北大教授潘维:我们党是如何化解执政后的最大危险的?

作者:潘维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22-09-13

以小为大 以下为上:化解执政风险的必由之路

——关于“群众路线”的当代理论与实践

  

北大教授潘维:我们党是如何化解执政后的最大危险的?

摘要: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本文认为,党脱离群众倾向的主要动因在于:集中精力和聚拢资源“办大事”,容易催生和增加党的行政化、官僚化倾向,即脱离群众的“非政治化”;国家治理分化成科层体系与扁平基层组织两大类别,科层对基层的“命令关系”也容易导致党脱离群众的倾向。贯彻群众路线,必须以小为大、以下为上,“以小为大”,方能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以下为上”,方能真正落实“人民至上”。这是化解风险危机、确保长期执政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新时代长治久安之道。

《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总纲”里有一个极重要的政治判断:“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体学习时讲:“对我们这样一个长期执政的党而言,没有比忘记初心使命、脱离群众更大的危险。”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再次重申:“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团结带领全中国人民取得了震惊世界的奇迹,但依然存在执政安全的风险。围绕贯彻“群众路线”,化解长期执政风险,探讨长治久安之道,本文着重讨论三个问题。

一、从脱离群众倾向的动因看执政风险化解之道

北大教授潘维:我们党是如何化解执政后的最大危险的?

历史上,人们把百姓与朝廷比作“水与舟”的关系。过去我们说党与群众“水乳相融”,还说是“血肉关系”。这些比喻都有深意,但似乎都不够恰当,因为水不需要舟,也不需要乳。党和群众的关系,准确说应该是“骨肉”关系。党是群众的“主心骨”,群众是党的血肉。党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做到骨肉相连,党的事业才能成功。一旦骨肉分离,无肉或无骨,党的事业就会遭受重大损失。

毛泽东说:“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是两条根本的原理。如果怀疑这两条原理,那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党执政七十多年来,为什么总要呼吁相信群众、相信党这两条“根本的原理”?因为党与群众关系的现实不断发生变化,脱离群众成为长期执政中极难克服的倾向。正因此,党作出判断:执政的最大风险是脱离群众。党为什么坚持群众路线很难?为什么容易出现脱离群众的倾向?主要动因来自两个方面。

第一,集中精力和聚拢资源“办大事”,容易催生和不断增加行政化、官僚化倾向,即脱离群众的“非政治化”。

北大教授潘维:我们党是如何化解执政后的最大危险的?

党自执政以来,由于强敌环伺,由于紧迫的“现代化”任务,我们集中精力聚拢资源“办大事”。七十余年来“大事”办得非常成功。到本世纪中叶完成民族复兴大业的任务取决于党能不能继续办好“大事”。然而,“办大事”也很容易导致行政化和官僚化。不少干部认为:党是办“大事”的机构,群众的“小事”应主要由市场机制和司法部门解决,或者“外包”给独立社会组织。也有不少干部认为:日新月异的数据获取和计算技术能让政权空前高效地控制社会。还有干部认为:“为人民服务”主要是给群众利益,增加福利方面的财政支出。上述理解不仅片面,而且会强化党的“非政治化”,即执政集体脱离群众的趋势。把自己当成“上帝”,架空“人民当家作主”,在政治上极其危险。党只管“大事”,党与群众的关系就逐渐蜕化成“控制”群众和给群众发“慈善”的关系。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比起“大事”,群众的“小事”即每户群众的“身边事、烦心事、急难愁盼的事”,事关“民心向背”,是更大的政治,是根本的政治。集中精力聚拢资源“办大事”,忽略群众身边的小事,就会使党面临日渐增加的执政风险。“大事”办得越成功,脱离人民日常“小事”的风险就越高,执政的风险也越高。中国短命朝代的教训、苏联的教训、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教训,早已证明了这个逻辑。由此,党不能是一台官僚机器,如果“官府”越建越宏伟、台阶越垒越高、意识形态与生活现实脱节,群众就会畏而远之。有西方学者认为,中共是不可持续的“成就党”;一旦耀眼奇迹不再,经济社会进入“常态”,党的领导就濒于崩溃。这种说法虽不正确,但值得我们警惕。

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确是我国“同心圆”体制的优势。但“同心圆”体制并不是为“办大事”而生,而是一种不同于西方政治制度的独特政治文明,其正当性和生命力来自党与人民同心同德,来自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的崭新执政纲领是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里程碑,是党长期执政的永久纲领。只要党以人民美好生活为中心,人民就会以党为同心圆的圆心。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关键在强化党与群众的“骨肉”关系,组织动员人民当家作主,办好群众自己的“小事”。

第二,执政党演化成科层体系与扁平基层组织两大类别,科层对基层的“命令关系”也会导致党脱离群众的倾向。

北大教授潘维:我们党是如何化解执政后的最大危险的?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中共党员仅占总人口的1%,是“百里挑一”的精英。必须承认推翻旧政权的时代,不是党执政的时代。入党要被“砍头”与入党才能“当官”,更是不同的现实。而今,中国共产党不仅是800万干部组成的科层执政体系,更是扁平的社会组织、群众性的先锋队;而且拥有近500万基层党组织和占成年人口1/109500多万党员。显然,中共党员分为科层体系里的党员和非科层体系里的党员两大类别。那么,党的科层体系与科层体系之外的扁平基层组织及其普通党员应当是什么关系?倘若上级用“命令主义”对待非科层体系里的基层党支部,不看重甚至不尊重非科层系统里的党员,就会产生两种负面效果。

一是由于“办大事”的辉煌成就,科层执政体系不复谦虚谨慎,甚至热衷自吹自擂,成为党脱离群众的危险信号。在科层体系之外的很多党员,在日常“小事”的重重矛盾中生活,不愿公开显示自己的党员身份。

二是科层体系内部是命令体系。若科层体系外的党支部和普通党员仅是科层体系“落实”大政方针的“抓手”,是办大事的“工具”,就会使科层体系以外的党员感到,自己仅有缴纳党费和服从上级命令的责任,却并未获得“为人民服务”的光荣。如今每年毕业的大学生超过千万。不少大学生积极要求入党,毕业后大多进入非公企业。一些党员不缴纳党费,更不参加党组织活动。在非公企业收入较高的中、高管理层,这种现象较为常见。

在党的七大上,“群众路线”在政治理论上的地位极高,被称为“根本的政治路线”和“根本的组织路线”。而今,却被不少人只理解和定义成官员们的“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核心要义是处理好“大事”与“小事”的关系,处理好“科层”与“基层”的关系,处理好800万干部组成的科层体系与近500万基层党组织及数千万普通党员的关系。

党不仅是“办大事”的科层体系,更是“办小事”的扁平组织。这就是我们党有近亿党员的原因。“小事”办不好,群众离心,“大事”就逐渐办不成了。中国共产党的生命力和伟力来自“人民至上”的信仰,来自党的初心使命,来自党与14亿多群众同呼吸、共患难,来自党植根基层、组织群众办“小事”、为家家户户排忧解难。

各级官员眼睛朝上,对上谄媚奉承、对下傲慢无礼,是我国两千多年来的“封建”传统。在现代社会,这个传统有两大弊端。一是造成执政“正当性”问题,即公众信任问题,西学称为“合法性”问题。二是系统性地压抑创新,压抑技术和思想创新。在创造财富的时代,创新就是一切。全面的创新型社会来自“遍地英雄下夕烟”,不是官员“管理”或“治理”出来的。“办大事”与“办小事”都是为人民服务;党的科层体系与党的基层组织都是党组织。我们承认“大事”与“小事”不同,承认“科层”体系与“扁平”组织的差异,但如果用固化的空洞说辞替代不断演化的现实,那就非常危险。

找到问题的根源,解决问题的思路也就有了,这就是真正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其精髓就是:以小为大、以下为上。“以小为大”落实“以人民为中心”;“以下为上”落实“人民至上”。从两者关系来看,“以下为上”是“以小为大”的前提条件。

科层体系自古就有,因其专业化机构,组织成本极高,不擅长办“小事”,专为办国之“大事”而生。基层自治政权贴近百姓生活,擅长办居民区五花八门和层出不穷的“小事”,而且组织成本极低。如果依靠科层体系“包办小事”,不依靠组织群众,不依靠组织起来的群众,不依靠人民当家作主,科层体系非但办不好小事,体量还会不断自我膨胀,使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加速弥漫,而且使财政状况不断恶化。因此,需要作为扁平组织的“政党”,在基层组织动员群众,让群众“作主”、参与执政。中国共产党要长期执政,必须有坚强的科层体系。其坚强,来自群众路线,来自党的扁平性质。

然而,抽象地讲相信群众、相信党组织,毫无问题。大家都认同:没有中国共产党、没有信任党的群众,中国什么事都办不成。但具体地讲,落到每个人和办每件棘手的事上,事情就复杂得多。微观的人和事与宏观信念之间有个很深的断层,需要一个“机制”联结。这个机制就是:遵奉“以小为大,以下为上”为治国原则,主动把“群众”组织成“人民”,并切实做到“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以此机制落实群众路线,才能防范风险,化解危机,确保党长期执政,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二、从群众路线的理论地位与演化看化解执政风险的逻辑

北大教授潘维:我们党是如何化解执政后的最大危险的?

近代以来,由于制造业替代种植和养殖业主导财富生产,民智大开、民权入法,就有了“现代政党”。所有现代政党共同的本质和基本功能,都是组织动员群众参与执政,即组织“民主”。从现代政党类别来看,分西式政党和中式政党两大类。西式政党经由竞争型选举轮流执政;而中国共产党因与人民的“骨肉”关系,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实行“全过程民主”,促成长期执政。由此,群众路线代表“民主”政治,即当代“中式民主”。下面比较四种理论史,以阐述群众路线在我国政治理论中的地位。

第一,关于不同政治文明演化的社会结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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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社会结构是不同政治类型的直接原因。西式和中式政党的社会渊源迥异。前者因“雅利安征服”导致种姓制,种姓制导致奴隶制,其后经农奴制演化出清晰、稳定的阶级分际。后者未经“雅利安征服”,演化出“富不过三代”和“编户齐民”的小农社会。

基于三千年封建欧洲社会的历史,阶级斗争史观贯穿西方知识体系:历史的主动力来自先进社会阶级集团竞争淘汰落后社会阶级集团。由于这种史观,西式政党执政,依靠天然甚至人造的社会分裂,依靠社会集团代表参加定期的政权竞争选举,即“选举民主”。一切弊端皆归咎于“本届人民不行”。其最大的政治风险不是来自脱离群众,而是来自脱离一部分群众,来自社会分裂,来自政党候选人因煽动政治共同体内部的群众对立而当选。

基于大一统政治共同体的历史,“同心圆”史观贯穿中国知识体系:一切弊端皆归咎于“圆心”质量,即“谋私”或“奉公”,不会归咎于“本届人民不行”。我国当代政治不是西式“政党政治”,而是执政集体团结带领全国人民的“同心圆政治”。党长期执政,靠的是与群众的“骨肉”联系,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组织“人民当家作主”,让群众自己解放自己。其最大政治风险来自执政集体脱离群众,致使民众离心,成为无基础的空中楼阁。

第二,关于共产主义理想的普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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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早期欧洲共产党人阐发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两大阶级间的阶级斗争理论,即剥削与反剥削、压迫与反压迫理论。在理论上,两个阶级和两种主义的斗争是“最后的斗争”,驱动着人类历史向共产主义迈进。为此,各国共产党人长困于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中:既要坚持理想,又要尊重现实,尊重自古以来不同政治共同体之间竞争生存和发展的现实。

世界上所有共产党的天敌都是“两个脱离”,即理论脱离本土实际和脱离本土文化根系。政治共同体之间的竞争,胜负主要取决于三要素:政治共同体的(国土与国民的)规模、(精英与平民间的)内聚力、(人均的)生产力。苏联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当成僵化的教条,以理想代替现实。晚期的苏共,明知苏联人民在背离自己而去,却困在原教旨的教条笼子里,无力顾及民心向背,甚至依赖特务组织“克格勃”在厂矿机关监视群众,直至陷入自我毁灭。

中华民族的内聚力来自精英与平民的大团结,来自中华同心圆体制。中国共产党由于奉行“群众路线”接地气,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初心使命,乃至率先实行改革开放,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中国共产党党的思想理论的生命力来自强调“实事求是”和“独立自主”,来自“理论创新”。

第三,关于“群众路线”理论的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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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根本的政治、组织、工作路线,系着党的生命,系着政权体制的安全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自党的七大以来,党对“群众路线”的标准定义沿用至今。主要内涵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其中的核心是“一切依靠群众”。只有一切依靠群众,才可能一切为了群众,也才可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信奉“一切依靠群众”,集中精力去组织群众,把“群众”组织起来成为“人民”,让人民“当家作主”,才是落实“群众路线”。

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上做关于修改党章的长篇报告,精彩阐述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把“群众路线”规定为党“根本的政治路线”和“根本的组织路线”,还详细说明群众路线也是党的根本的工作路线。

党的百年历史证明: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党的政治路线指的是党在特定历史阶段的政治目标。党的根本政治路线指的是党贯穿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目标。群众路线凝聚党心民心于一体,为政权稳固提供根本的政治保障。所以,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政治目标,是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是党的生命线。

党的百年历史证明:群众路线也是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党的组织优势来自两方面:一是组织党,二是组织群众。依靠组织起来的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中国共产党的特殊优势。党经由组织群众,把基层党组织嵌入群众自治组织,党就能站在每家每户的身旁感知群众的诉求,为人民的美好生活服务。因为党组织本身的人民性,党就能保持住了为人民服务的先进性,就能抵抗精神懈怠、能力不足、消极腐败,就能持久拥有强大的政治力量。

党的百年历史证明:群众路线还是党的“根本的工作路线”。党“以小为大”,通过群众路线把“办小事”与“办大事”贯通起来,就能保持群众对党的深切信任。党“以下为上”,通过群众路线把“科层”执政体系与基层“扁平”组织有机结合起来,就能抵抗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至“一切为了人民”。

群众路线是党以血的教训凝结出的真知灼见。用群众路线检验党的百年历史,无论革命史还是建设史,都是对胜利和挫折的有效解释。因此,我们党要站在群众的前面,依靠科层体系办“大事”,引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未来;要站在群众的身边,依靠基层组织办“小事”,为家家户户排忧解难,弘扬社会公德,压制损公肥私的歪风邪气;同时还要站在群众的后面,经常评估“大事”与“小事”、“上层”与“下层”的平衡,时刻警惕群众离自己而去。

综上所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组织、工作路线,不能被矮化为官员的“作风”之事。

第四,关于“群众路线”的中华古典理论根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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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既有近代引进阶级分析、依靠广大下层平民的新因,更有中华三千年“民本”史观的活水源头。中华民族基于悠久的村庄自治的历史实践,早就有治国理政重在基层的古典理论。其中有四大支柱。

支柱之一,国之公德来自家庭伦理,家先国后、家国同构。传统中国的政治逻辑举世无双,不始于天上,而始于地上的人伦:家庭伦理“孝悌”衍生出社会伦理“忠信”;社会伦理再衍生出政治伦理“礼义廉耻”——“国之四维”。自汉到清,各朝代政权皆称“本朝以孝治天下”。这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理,亦是“内圣外王”之道。于是有“在家尽孝,为国尽忠”的中华优秀传统。

支柱之二,扁平的基层政权重于科层体系。无论古今中外,无论国之大小贫富,基层自治都是科层体系的基础。孟子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若基层自治领袖与科层体系官员皆信奉“民本”,上下同心同德,政权就稳固。若科层与基层的信仰及诉求脱节,基层自治就陷于劣质化。当民众的“不服从”成为常态,政权越“维稳”就越不稳。若科层信奉“以小为大,以下为上”,百姓就会“以小为小,以上为上”,国家长治久安。在这里,我们还可以从三千年前的《易经》领悟到这样的道理。阳气天然上升,官员为升迁而专注大事;阴气天然下降,百姓为育小养老而专注小事。置阳爻于阴爻之上,阳气与阴气背道而驰,即为“否”卦,释为“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政权)也。”置阴爻于阳爻之上,下沉的阴气与上升的阳气交汇,下沉之阴气有底线,上升之阳气接地气,就是“泰”卦,释为“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依循同样逻辑,道家有“上善若水”论,儒家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论。政权以民为本,以小为大,以下为上,就能国泰民安,这是世上最早的民主理论,是群众路线之源。而今的区别是:从“以民为本”进化到“一切依靠群众”,依靠把“群众”组织起来,组织成有力量的、当家作主的“人民”。

支柱之三,基层秩序的公正是政权“得民心”的晴雨表。“民心”指的是群众对政权“公正”性的普遍信任,而就事论事的“民调”仅能知“民意”。“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民心”的中华道理已被反复咀嚼了两千多年。政权是否“公正”,是否“从民应天”,主要来自百姓对基层政权的感受。所以,“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尽管“县官不如现管”“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但百姓必定把身边小鬼与阎王联系在一起。拿小鬼没办法,乃因小鬼隶属阎王。现代政党制度提供了连接“下层”与“上层”的纽带,但前提是党的科层体系与500万基层组织和近亿普通党员的关系要“正”。所谓“正”,就是“以下为上”、纠正“命令主义”,切实把群众路线贯彻到底,而不是一句空话。

支柱之四,基层自治须有经济基础。有集体经济才有可持续的集体,有集体才有互助的集体主义。宋朝商业发达,耕地快速集中,一度流民遍地、烽火连天。千年前的张载(10201077)提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他继承的“绝学”是他自己理解的西周“井田制”。他呼吁建宗族祠堂为村民提供议事场所,在祠堂供奉本宗贤祖牌位彰显榜样,在牌位前立村规民约以弘扬互助公德。更重要的是,他弘扬的宗法社会基于“祠堂田”,失地村民因耕作此“井田”而得食并供养本宗族的“祠堂”。张载的基层宗法社会主义有效恢复了社会稳定,使得宋朝之寿数仅次于汉朝。这也使我们认识到乡村自治须有集体经济基础。那么城市居民自治怎样获得经济基础?现实中,就是要立法,建设城市社区经济,支持居民小区拥有议事和活动场所,并让城市居民小区停车场和广告空间成为小区的公共财产,据此持久维护小区硬件的运行,支持居民中的公德正气。

三、化解脱离群众风险危机的主战场与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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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古学里,“人类文明”由金属(实用技术)、文字(抽象知识)、城池(社会组织)构成三大门槛。城池包含庙宇(统一的精神生活)、宫殿(统一的政治权威)、广场(统一的历法及刑事/民事规则)、城墙(区分内外、守望相助的“国”防)。“政治共同体”的初级形态是“城邦”。自春秋到战国,“各国”争夺的主要是“城”。这就表明,即使在古代,政权的基础也在城市。近代中国,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无论“在中心城市发动起义”还是“农村包围城市”,夺取城市是夺取政权的标志。新中国建立时,毛泽东把进京城比拟为“赶考”。党大力贯彻群众路线,把城里人组织动员起来,依靠群众解决群众最迫切想解决的问题,迅速赢得了城市居民的“民心”,完成了一张亮丽的答卷。

当今世界,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和主旋律。国家越发达,城市人口占比越高。我国用了30多年就把农村居民比例从80%降到了34%。十几年后,我国城镇人口可能提升到80%以上。如同所有发达国家一样,我国政权的稳定性也系于城市。“民心”的主要载体是城市居民对政权的信任。

城市比乡村复杂得多。乡村土地辽阔,居民聚集点小而分散,无力支撑密集和先进的基础设施,没多少“公共”财产可供侵犯。不仅如此,乡村的每个居民点都是熟人社会,每个村民的行为都受伦理道德的明显牵制。且村庄经济与社会组织合一,落实群众路线比较容易。而城市情况更为复杂,落实群众路线难度更大。城市是“办大事”、决定国家物质文明水平的地方。城市有密集、昂贵、先进的基础设施,有巨大的公有和共有财产,即“公共”财产。所谓“共有”财产,主要指居民楼房。居民大楼十分昂贵,却因一损俱损属于“共有”财产,既非私有财产,亦非集体财产。城市又是“办小事”,决定国家精神文明水平的地方。城市人口密集,生活高度相互依存,纪律秩序是城市的生命。但城市又是陌生人社会,五湖四海和各种职业的陌生人聚集在城市,道德约束远不如乡村。在城市,损公肥私、占一点点公共“小便宜”,便可能催生“城市破窗效应”,极大扰乱城市秩序。因此,所有城市都需要分门别类的强力执法机构,所有城市治理体系里都强调依法治国的“法治”。

与乡村不同,城市几乎没有内部再细分行政区划的固定根据。城市由四大部类的区域组成:一是政务区,二是商业区,三是公共服务区(学校、医院、文体设施),四是居民区。政务、商务、公共服务区的社会秩序很容易维护,因为工作单位本身就意味着严密的组织。而居民区的组织则复杂的多,并且工作是为了生活,为养小育老,为平安退养。所以,决定“民心”的是居民区,居民区的秩序和公德决定居民的“民心”。《道德经》里讲:“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以居民的“民心”为中心,以聚集居民区里的“正气”为中心,就是“以人民为中心”。

在城市,群众路线分成“宏观”和“微观”两类领域。“宏观”领域的群众路线,指的是关于居民育小、养老的政策。城市公共设施越来越昂贵,居民育小、养老就越来越艰难。“美好生活”意味着居民育小、养老的困难不断缓解、而非不断加剧。让居民社区塑造医院学校,还是让学校医院塑造居民区?这是对我们党能否坚持群众路线的严峻考验。我们应当把医疗卫生的重点放到社区医院去,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大力建设社区医院,按社区人口去分配公共医疗资源。我们还应当推进城市义务教育的均等化,按照每校学生数量配备高级教师的职称比例,吸引高质量师资向一般学校流动,阻止城市阶级的固化,不允许我们的大批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落伍。

“微观”领域,指的是把群众组织起来,在每栋居民楼里解决每天层出不穷、五花八门的“小事”和矛盾。当下城市居民区早已不复由“单位”组织,居民对自己新家园的认同不易,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不易。一些地方由于对如何组织城市居民自治未得要领,居民区内矛盾重重,都市圈里的怨气和戾气不断积累,经常出现“小事拖成大事,大事拖到爆炸”的现象。还有一些城市居民自治的主要思路和法规是靠西式“多数决”程序让群众自发组织起来,依赖“多数决”程序组织我国城乡社会,几乎等于让丛林法则主导。怎样在城市贯彻好群众路线,“一切依靠群众”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我认为必须把居民区作为最重要场所,按照“以小为大、以下为上”的原则,把城市居民组织起来当家作主,办好处理好自己的事情。一个关键的可持续的对策思路,就是加强城市居民区的“党建”,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群众工作的能力,引领市民自治,科学解决城市基层发展和治理中的问题。

北大教授潘维:我们党是如何化解执政后的最大危险的?

围绕城市居民区“党建引领”问题,本文特提出以下看法和建议。

其一,大力加强居民“小区”内党组织建设。“党建引领”的核心是在基层建立党组织。当前多数地方“街道”下辖的“社区”都建有社区党组织,落实上级各路的指令,开展服务居民的活动,而居民“小区”里却很少有支部、党小组等党的组织,因此,党的领导缺乏根基。建议每300户上下的居民“小区”,可以参照“支部建在连上”的做法,建立居民党支部,在大楼的每个单元建立居民党小组,并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居民区的需要及党员具体情况开展工作。

其二,以“小区”支部为后盾,广建“办小事”的居民自治组织。基层党组织一方面要坚持“以小为大”,发现和依靠“积极分子”去建设现代“祠堂”,如业主会、房客会、集体收支管委会、小区内部和周边治安会、儿童家长互助会、养老互助会、纠纷调解会、家具交换会、修理互助会、猫狗协会、邻里餐叙会、邻里体育会等等,去处理“小事”。另一方面要坚持“以下为上”,应由“小区”党支部决定“社区”党组织干部组成,党支部的意见应在街道干部和派出所警员的政绩评估中占有显著比例。若坚持“以下为上”,一切依靠群众、依靠组织居民自治,让人民监督和督促政府、人人负责,方能真正落实“全过程”的人民当家作主。

其三,把“在职党员出钱,退休党员出力”作为基本操作规则。党的活动要有经费保障,组织部门应规定党费按一定比例划拨给社区党组织支配。鉴于我国基层居民区自古以来就有“耆老”领导的传统,所以要区分居民区里在职和退休的党员,确立“在职党员出钱,退休党员出力”的原则。要在“缴纳党费的责任”与“为人民服务的光荣”之间建立明显的、每个党员都能清晰感受到的关联。建议将党员党费的一半划拨给该党员的居住社区,由社区党支部支配,从而落实“在职党员出钱,退休党员出力”的原则。这将使全体党员感到为人民服务被邻里尊重的光荣,更让所有居民感到与党员为邻的幸运,感受到“党就在每户居民的身边”。还应对在居民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表现杰出的“活雷锋”大力表彰。同时,富裕小区的党支部有责任以党费支持较为贫穷小区的党支部,因为中国共产党是统一的政治组织。

其四,让党员拥有居民组织和单位/地域组织的双重属性。工作是为了生活。在政治上,居民区远重于工作场域。鉴于我国已有超半数的居民不生活在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应与时俱进,出台可操作的措施:无论居住在哪里,党员永远有组织、在组织,终身为人民服务。近亿党员的党组织,若非官僚化、行政化,我国怎么会缺义务社工,还需要财政花钱“外包”给“独立社会组织”?身为党员,为人民服务是政治信仰,走到哪里都要融入党的组织和群众的组织,明确自己的身份属性,永远和人民结合在一起,在人民中间起到凝聚作用。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新时代长治久安之道。近年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消灭绝对贫困、战胜瘟疫等战役中居功至伟。在中美长期和激烈战略博弈之中,实现党的全面、集中、统一领导,特别需要加强党与群众的骨肉联系,凝聚党心民心,凝聚磅礴的伟力,应对世界变局。践行群众路线,必须坚持一切依靠组织起来的群众,以小为大、以下为上,如此,方能保持党与群众的“骨肉”联系,赢得民心,保障“全过程”的人民当家作主,消除执政隐患,化解执政风险,维护长期执政的安全和正当性。

(作者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本文原载《中国领导科学》2022年第1期,授权红色文化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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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维
潘维
北京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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