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佳筠:关于土地私有化和真实民主的辩论

作者:文佳筠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13-05-02

关于土地私有化和真实民主的辩论

文佳筠

http://chinaleftreview.org/

来源: Section Four of “China’s Rural Reform: Crisis and Ongoing Debate”,Economic and Political Weekly, 2008年第52期

正当基层的人们努力改造农村社区,政府也已采取措施提高社会福利之时,关于土地所有制这一基本问题的辩论正在激烈进行。 不论国内还是国外,都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抓住每一个机会推动土地私有化。关于这一问题的具有代表性的论点是:“现行的土地集体所有制阻碍了农村的发展,因为它不符合自由市场原则。国家政策应该从现有的事实上的私有化(即家庭承包制)再向前迈进一步,走向完全私有制,地权可以自由买卖。这样一来,有能力的农民就可以积累更多的土地,实现规模经济效益;能力较差的农民则可以出卖自己的土地,利用所得资金从事其他行业。这样做可以改善资源配置,促进农村劳力向城市流动,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步伐。”

考虑一下历史事实和当前现实,这一方案能否见效,很值得怀疑。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土地私有制是个给定的事实,但大量无地农民和城市贫民窟却是远比农村繁荣更为常见的现象。在中国的历史上,过去的两千多年的大部分时间和大多数地方,土地私有制一直是标准所有制模式。然而,大规模的土地集中却经常引起农民暴动和流血事件。在过去的20年里,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而且还在流入,这是事实 — 约有1500万到2000万农民工在城市和出口加工区里劳动。然而,只有少数人能够挣到足够的钱,可以把家搬到城市里来。据估算,约有85%的农民工不得不把孩子留在农村。

近几年来,由于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向郊区的扩张,非法占用土地以及由此引发的土地纠纷案件正在迅速增加。西方主流媒体都毫无例外地把这类事件描绘成土地集体所有制所引起的后果,并把土地私有化当作解决强占土地问题的灵丹妙药1。这纯属信口开河。目前,无地农民只占中国农村人口的5%。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如埃及、印度、巴西(在这些国家里,无地农民占农村人口20至30% 或更多)相比,这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人口。这一差异主要归功于20 世纪40 年代和50 年代土地改革的成功,和一直坚持到现在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几乎在所有的土地纠纷案件中,都能清楚地看到集体所有制的主要作用,不论对手是腐败的政府官员还是不法的开发商,农民总是联合起来,保卫土地。假如土地私有化了,一家一户的农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来保卫土地了。面对滥用职权的官员,面对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和市场操纵,他们将显得何等无能为力。到那时,我们甚至都不会有机会知悉他们的苦难,就像西方的主流媒体很少对埃及、印度、巴西的穷苦农民失去土地的情况进行专门报道一样。那么,西方主流媒体为什么那么急于要把促进土地私有化作为“良药”推荐给我们,尽管这剂良药比疾病本身更能致人于死地?鲁克•埃瑞克森(Luke Erickson)对全球农村问题做过长期观察和研究。他认为这些西方的报道都是取材于美国的加图研究所(Cato Institute)和农村发展研究所(Rural Development Institute)这两个保守派的思想库的政策分析报告2,而这两个研究所一直支持在中国和其他地方实行土地私有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解决贫穷和社会不安3。

在过去的四分之一个世纪里,在中国的知识界,新自由主义思潮一直占主导地位,因此在中国的知识分子中不缺少加图研究所和农村发展研究所的支持者。其中许多人已联起手来推行土地私有化。虽然这种主张多冠以关心农民利益的美名,但实则是为中国统治精英的利益服务的。李昌平,那位因在上个世纪90 年代大胆向当时的总理朱镕基反映农村危机问题而闻名遐迩的前农村干部,近来就指出,如果国家采取土地私有化的政策,许多领导干部一夜之间就会成为大地主,而大多数人则将沦为无地农民4。今天的中国农村,集体欠债高达数千亿元。向个体农民或地方政府贷款的债主大都是当官的或他们的亲戚朋友。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土地私有化,大部分土地都会用来抵债,留给农家的还有什么呢?

然而,尽管有这些严重的警告,在国内外仍有大量媒体,互相配合,拼命鼓吹土地私有化。2008 年10月 的中央会议公报受到媒体的极大关注。公报承认许多问题都是家庭农场面积过小引起的,并勾划了实行土地使用权内部(在村内)转让的规则。实际上,文件的这一提法并不新鲜,在大部分中国农村,这种土地使用权的内部转让早已司空见惯,自2002 年以来就已成为国家法律。这次党的文件中提出的这些“新”措施和2002 年的法律条文一字不差。然而,许多分析家仍然把它看作是朝土地私有化迈出的一步。越来越多的人参加这一大合唱,敦促中国政府推行土地所有权自由化,以增加生产,并把亿万农民拉入更为繁荣的城市经济。其中一例就是2008 年10 月20日刊登在《华尔街日报》上的一篇题为“中国正在为大力促进农民致富而打造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报道。一家总部设在华盛顿特区的由财团资助的环境组织—中国环境国际基金会(International Fund For China Environment)走的更远,居然声称土地私有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与此同时,南方报业集团,一家被越来越多的中国读者戏称为“CNN中国分社”的具有新自由主义倾向的新闻媒体,亦发表了许多观点相似的文章,鼓吹土地私有化。

这些观点仅仅是出于对中国农村形势的误解,还是一种伪装的主张,目的是确保统治精英们的即得利益?这里难免有一些被误导的、但怀有良好愿望的希望造福社会的人,但后一种人的的确确存在。2008年夏天,在一次有关农村发展的研讨会上,我遇见一位撰写上个世纪中国农业合作史实的中国历史学家。他对那些对中国农民的自我组织抱有偏见的媒体极其不满。国家主席胡锦涛去他那个省的农村进行考察时,曾详细地强调了农民发展合作社,建立集体经济的必要性(他亲耳听到了胡主席的讲话),但胡主席的讲话,报纸却没有报道。后来我在Google上面的搜索表明,他可能有些许夸张,因为有时报纸刊确实会刊登这类内容,但一般都是顺便提上两句,从不详细报道。和媒体对待十月公报的那份热情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如果主流媒体果真像他们自己所标榜的那样关心农民福利,为什么对发展农民合作社态度如此冷漠,闭口不言,甚至暗中反对?这是当前中国权力动态的一例,发人深省:连胡主席关于农村合作经济必要性的谈话,都无法让人们听见,甚至被冷落。它暴露了中国政府和媒体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劫持,已达到何种程度。人们不能不怀疑,媒体对土地私有化所表现出来的那股狂热是在试探水的深浅,是在制造“共识”,以便进一步推动新自由主义。

另一个发人深思的事实是:土地私有化和直接选举经常被同一伙人宣扬是解决农村问题一揽子方案的组成部分。最近的一个例子是一封标题为“2008 宪章”的公开信, 2008年12月10 日在网络上发表,签名的300 多人自称为“自由主义者”和“进步人士”。该信要求实行政治、法律和宪法改革。同时还鼓吹土地私有化和各级政府一律实行直接选举。有些读者可能会问:直接选举有什么错吗?怎么说呢,问题的关键在于,直接选举,如果没有正确的制度支持和足够的社会资本的积累,往往是行不通的。而那些人所鼓吹的土地私有化恰恰会阻碍制度支持和社会资本的积累。村一级的直接选举,在政府和国外非政府组织的支持下,在中国广大农村已经试行了十多年。在科研领域,人人皆知,村级选举这个问题最容易得到资金支持,因为美国对这个问题特别感兴趣。

尽管来自西方的帮助中国建设公民社会和民主的善意和努力值得褒扬,但人们应该明白民主不仅仅只包括选举一项内容。有位地方上的研究人员写道:“大多数年轻的、有能力的人都到城里去了,几乎很难找到一个愿为大家服务的合适人选。由于农村生活越来越受到遥远的市场和公司的控制,村长几乎无事可做了。所以许多地方选举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暴露了、甚至加重了问题的严重性 。有时候,选举只能使家族或黑社会统治合法化。跟据我的实地研究和估计,80%的选举都应看作是失败的,因为它们没有改善农村生活,反而破坏了农村生活。我拥护民主,但我越来越怀疑用这种方式争取民主是否可行。”他的这番评论是坦率的,准确的,我认识的一些积极分子,曾用各种方式,在村一级实行选举,然而,到目前为止,没有一次选举不让他们感到失望,其中许多人已经感到幻灭和泄气了,有一位简直就是被愤怒的村民赶了出去,另一位则面对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如果直接选举那么好,为什么不在城里推行?为什么你们要到这里来拿我们做实验?”有一次,一位老农民告诉我说:“说到选举,没有什么新鲜玩意儿,早在公社时代我们就搞过,生产大队队长必须选举产生(一个标准生产大队包含一到两个相邻的村庄)。即便是选出来的队长,在日常管理上也得听我们的,比如工分的分配,集体基金的分派,等等。 一般村民都可以出来干涉,或提出不满。如果有足够数量的村民对某位干部不满,就可以马上实行改选,用不着等待下一次正式选举。”这位老农的话发人深思:和西方流行的观点相反,在毛泽东时代他所经历过的参与式的民主制, 比起今天的选举,要更真实,更实在。

事实上,外界强加给村民的直接选举不可能成为灵丹妙药,这并不奇怪,因为现在的农村社区已支离破碎,社区的社会资本正迅速消亡,不论是否实行选举,他们的命运都越来越多地由外部势力所决定。如果我们想要建立真正的民主,我们应该学习借鉴自己的经验,倾听农村基层人民的声音,而不是照搬西方时髦的口号。幸运的是,现在正有许多人,不是重复“进行土改,实现土地私有制”,“定期自由选举”6等陈词滥调,而是脚踏实地,探索中国农村危机的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这些人尽管思想背景不同7,却有共同看法,那就是:第一步,收回集体土地,复兴合作精神,发展地方组织机构,如合作社、信用社,妇女协会、老人协会、农民文工团,以及其他社会、文化组织,以经济为基础重建农村社区。收回、改造农村集体土地,农民对地方资源和自己的谋生手段就有了更多的控制权,因而也就有权按照自己的形式建立民主机构,发展民主程序。

1 例如:“China’s premier blames rise in rural unrest on land grabs by local officials” by Richard McGregor, 21 January 2006, Financial Times. “Losing the Countryside”, by Jamil Anderlini, 19 February 2008, Financial Times. “China’s farmers protest a key Mao tenet,” by Peter Ford, 22 January 2008,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Farmers rise in challenge to Chinese land policy,” by Edward Cody, 14 January 2008, Washington Post.

2 Luck Erickson, “Land from the Tiller: The Push for Rural Land Privatization in China”, http://chinaleftreview.org/index.php?id=58

3 “Securing Land Rights for Chinese Farmers: A Leap Forward for Stability and Growth,” by Zhu Keliang and Roy Prosterman, 15 October 2007, The Cato Institute, Center for Global Liberty and Prosperity [http://www.cato.org/pub_display.php?pub_id=8745]. 合著作者为加图研究所北京项目经理(朱)和农村发展研究所的创立者(Prosterman)。

4 李昌平,“Be Cautious When Talking about Land Privatization”, http://chinaleftreview.org/index.php?id=40,原文发表于《读书》2003年第六期。

5 这种怪论其实并不难理解,关键是要了解某些环境清洁发展项目背后的巨大的潜在利润。例如,在一个人均拥有土地不足半公顷的国家, 一个英国协会获得了25万公顷的土地用于炭补偿农用林业。多亏了集体土地所有制的保护,这种极端的现象才没有在中国成为普遍现象。对中国的农民而言,这无疑是幸运的,而对那些希望投资于此类项目的商家而言,这大约可以说是一种不幸吧。现状是,除开乡村发展和农民福利,气候也变成为扼杀集体土地所有制的一个借口了。

6 引文出自上文提到的08宪章,它的作者们现在被诸如《纽约时报》一类的媒体奉为中国的自由斗士。

7 据不完全统计,我接触过的人包括甘地主义者,毛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儒家学说奉行者,佛教徒,基督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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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环保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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