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涌:贫富分化是社会矛盾的火山口

作者:江涌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13-05-02

注:本文摘选自江涌作品《我们的好日子到头了吗》  

德国著名经济历史学家弗兰克说:“资本主义式的经济发展,既发展先进与财富,也发展贫穷与落后。发展贫穷落后比不发展更坏”。英国诺丁汉大学郑永年教授撰文指出:中国快速增长并没有带来邓小平早先提出的“小康”社会或者共同富裕,相反,中国社会群体和地区间的收入差异已是世界“领先”的,中国面临一个荒唐局面就是经济增长越快,收入差距就越大。日本《选择》月刊2009年6月号刊登一篇题为《中国能否坚持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章认为,市场主义的巨大成果就是把社会主义进一步逼入了死角,共同富裕、社会福利、保护弱势群体等社会主义社会的目标被统统抛到脑后。中国已经成为了可以与美国比肩的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    

两极分化,不断强化富人在财富分配中的优势,提高财富分配份额,不仅在挤压大多数贫穷阶层的空间,而且也在挤压中产阶层的空间。近年来,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提低、扩中、调高”的调节贫富差距的政策措施,但是在实践中,因为富人群体的收入高度非规范化以及偷税逃税现象严重,使得中产阶级成为税收调节的主要对象,工薪阶层成了实际的纳税主体。从目前征收所得税的情况看,我国的个税2007年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仅为7%,占GDP的比重为1.3%,而日本对应的比重为29.4%和2.7%,美国为45.3%和8.5%。在中国,工薪阶层税收占个税总额的65%左右;在美国,占全部纳税人10%的高收入群体缴纳的个税占联邦个税总额超过70%。更为重要的是,出入股市、房市等资产市场的主要是中产阶级,但是在股市上大资本与境外资本连手、房市市场上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勾结,使中产群体的资产不断缩水,中产阶层难以稳定与成长。  

有专家认为,中产群体占到一个国家人口的60%以上时,即进入“橄榄型社会”,社会才可能稳定。因为庞大的中间阶层的存在,使穷人和富人这两个“天然的敌人”失去了相互斗争的社会大环境,从而使社会得以保持长治久安。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周孝正教授指出,“中国的穷人有10亿,中等收入的人有2.5亿,高收入者大约6000万”。而在10亿穷人中,“国企改制”一下子“改”出6000万失业工人;城镇化与工业化“圈地运动”一下子“圈”出5000余万“三无农民”。若以一家三口计算,至少有3个多亿“弱势群体”。中国的社会结构因此而形成了“洋葱型”(或“金字塔型”)形态,这是中国的社会难以稳定的一个最重要的结构因素。  

由于资本与权力交媾,政策向富人倾斜,当前中国的贫富矛盾不断转化为官民矛盾,两种矛盾又互相交织,互为深化。中产群体严重缺失,社会分裂加速。如此,使我们党的依靠力量不断流失,执政的社会基础变得越来越狭窄。  

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他曾经严正告诫党和政府:“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算是走了邪路了。”中国正在背离社会主义本质,滑向权贵资本主义的“邪路”,滑向“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的“邪路”。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精辟地指出:社会动乱“都常常以‘不平等’为发难的原因”,“内讧总是由要求‘平等’的愿望这一根苗生长起来的。”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34页。贫富差距问题是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经济根源。马克思主义认为,蔑视社会秩序最明显最极端的表现就是犯罪。现代犯罪社会学理论指出:“一个社会只是贫穷或者只是富裕均不产生犯罪,但一个社会贫富差别悬殊就会产生大量犯罪”,尤其财产犯罪乃是“贫富悬殊的自然结果”。犯罪率是反映各种社会问题的“晴雨表”,财产犯罪和暴力犯罪是衡量社会秩序和社会变化的重要尺度。近年来,中国群体性事件、犯罪率尤其是极端暴力犯罪迅速上升,大众非常不满。对于连续多起在幼儿园、小学发生的惨烈凶杀案,中国的国务院总理坦承,中国社会存在深层次的矛盾,且日趋尖锐化。在2010年3月作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时,国务院总理特别强调要“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防止“沉默的大多数”成为“愤怒的大多数”,防止强势集团欺压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滑向边缘群体、边缘群体沦为暴力群体。至于增加警力,强化防卫,都只是治标之策,只有切实解决两极分化,缩小贫富差距,才能杜绝“无缘无故的恨”。

更多分析,详见江涌作品《我们的好日子到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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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涌
江涌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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