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对社会的伤害实在是致命的

作者:朱卫华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13-05-02

“彭宇案”对社会的伤害实在是致命的!

朱卫华

  [南京男子彭宇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被告上法庭。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赔偿45876元。判决书称“从常理分析,彭宇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然而,这起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认定和判决的案件在网上引起激辩,网友几乎一边倒相信并支持彭宇。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在判决后情绪激动:“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以上是人民网《生活话题》栏目编辑就“彭宇案”专题写下的一段按语,基本上概括了“彭宇案”的来龙去脉。总之,彭宇输了!在社会大众的心目中,见义勇为的彭宇输了!!或许, “彭宇案”之后,我们会在一种全新的心灵麻木中发现,有一种精神死了,而在这种精神死亡的祭坛上,“彭宇案”中,南京鼓楼区法院关于该案的那句判词可能将成为最“经典”的祭文:“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彭宇案”惟一的“目击证人”陈先生那种早不再属于他一个人的“情绪”——“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可能会漫长地定格在社会痛苦的心壁上。

  其实,在“彭宇案”中,无论见义勇为的南京青年是赢是输,都将是对社会伦理观、社会道德观、社会价值观的致命伤害。即使彭宇在二审中赢得了这场无妄之讼,也仍然难以拯救社会公众由此加剧的精神危机。不是么?有谁愿意冒险在见义勇为之后去充当一次“赔钱”的被告?有谁愿意在流血之后再去流泪?当原本应感恩的徐老太太把见义勇为的彭宇告上法庭的那一刻起,无论谁输谁赢,社会都注定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多少年来,不止一次地,我们被围观的“看客”们“见死不救”、“见危不助”、“见难不帮”的麻木和冷漠所激怒,现在看来,“看客”们的堕落实在不足为训,最令人痛心的,莫过于已经迷失了航向的社会对人性的侵蚀、对良知的戕害。有一家大型新闻网站刚刚就此案进行了一番调查,得出了一个“触目惊心”的结果:该网站8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示今后“不再做好人”!

  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李良玉在谈及该案时称:“撇开法院的判决不谈,此前,事件本身及公众的反应,折射出人们之间存在的诚信危机。”李教授对这一案件的社会学解读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决不仅仅是“诚信危机”,因为人际之间失去诚实和信任充其量不过是表象,其背后的实质是整个社会体制和多数社会成员价值取向的危机,因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法回避且必须首先致力解除的危机!

  当然,在“彭宇案”中,也无法做到“撇开法院的判决不谈”。该法庭的“常理”推断、“经验”推理、“情理”推演,加之反逻辑的“分析”,概然性的演绎,以及原告徐老太太谎称“不认识”目击证人的“伪证”、对被告有利的关键文案的离奇丢失、原告徐老太太的儿子(警察)对那份关键文案移花接木的手机录制、法官对这份手机录制的“电子”文案的闪烁其辞……最终导致了一个颠覆式的判决。

  诚然,民事案件允许法官运用“逻辑推理”的方式断案,这绝不能成为颠覆社会正义的遁词。正是因为南京鼓楼区法院一审作出的那个漏洞百出、疑点重重的判决,把已经千疮百孔的社会伦理观、社会道德观、社会价值观乃至社会法制观又进行了一次毁灭性打击。而这种打击的危害在于,即使有一天社会正义被“平反”,也难以令遍体鳞伤的社会肌体迅速痊愈。(2007年9月12日 星期三)


相关报道地址:
http://life.people.com.cn/GB/1089/6250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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