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驳茅永红:房改真相是市民在为政府挑重担!

作者:王炼利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1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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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驳茅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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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真相是市民在为政府挑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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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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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大鳄茅永红成了众矢之的。

炮轰茅,茅本不会在乎。将炮轰目标光指向茅,不知是网民的装傻还是真不知情。

茅永红重复了一个谎话,即“房地产公司为改革开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成绩和功劳。”“上一轮经济危机是在1996年,当时国家采用的政策是启动房地产行业,取消分配房制度,把房地产推向市场,随即把几十个产业全部拉活。”伟哉斯言!谎言将房地产商推上了中国改革开放的英雄榜。

不过这个谎言绝不是茅永红的首创,十年前,这种谎话就从建设部和一些地方政府的如簧之舌中鼓捣出来。那时,炮制房地产业能拉动多少个产业发展的神话,是为了夺取舆论制高点,但事实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一个产业部门是否对其他产业有影响力和其他产业部门发展能否能带动这一个产业发展,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上是有衡量标准的,不是靠信口开河想当然的。衡量标准主要有两项,一项是影响力系数,另一项是感应度系数。当影响力系数等于1时,说明某一部门的生产对其他部门所产生的波及影响程度等于社会平均影响水平,当感应度系数等于1时,说明当国民经济各部门均增加一个单位最终使用时,某一产品部门由此受到的需求感应程度等于社会平均感应度;当这两个系数大于或小于1,说明影响程度和感应程度大于或小于社会平均水平。

2000年,在住房商品化的样板城市上海,房地产业的影响力系数是0.588,小于社会平均影响水平,在进入当年上海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40个产品部门中按递减排名列第38位。

2000年,上海房地产业的感应度系数是0.68,小于社会平均感应度水平,居感应度系数递减排名第23位。

2000年,上海房地产部门消耗了29 个部门的产品和服务,是涉及其他产品部门最少的四个部门之一——2000年中国一共有40个国民经济行业部门,房地产业只消耗了29个部门的产品和服务。

虽然有29个部门消耗房地产业产品和服务,但其中有21个部门针对房地产部门的直接消耗系数为0值(取小数点后3位,即0.000)。

房地产行业的完全消耗系数(直接消耗系数加间接消耗系数之和)按递减排序排在第38位。

以上是笔者根据2000年投入产出基本流量表(中间使用部分和最终使用部分)、按照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中投入产出系数的计算口径得来。

笔者计算了投入产出表四十阶直接消耗系数矩阵,计算了列昂惕夫矩阵,计算了列昂惕夫逆阵。全部计算都是在个人电脑上用EXCEL软件进行。也就是说,不需要大型计算机工具,简单到只要会使用电脑,只要是使用OFFECE软件,谁都能计算。

一系列数据都说明,即使到了2000年,即使在上海这样房地产发展最早直接受到政府行为影响的城市,房地产业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都并不紧密与密切。房地产业的发展对带动、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没有被渲染的那么神奇。“将几十个行业全部拉活”更是神话和是梦呓——事实上,任何一个行业,只要从事了经济活动,都要涉及到几十个其他部门,2000年的上海,一个部门的产出要牵动35个以上部门为其作中间投入的有31个产品部门,牵动30个以上部门为其作中间投入的有36个产品部门,而房地产部门都轮不上其列。

但是,从2002年开始,全国地方政府都参与到了对房地产业的大开发中,打那以后,房地产业的发展逐年对中国经济尤其是金融经济产生了越来越咄咄逼人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不是积极的,而是消极的,是房地产绑架中国经济的反应。绑架的最恶劣后果是,非但没有将几十个行业“拉活”,还因为房地产资金抢占了其他行业的发展资金,造成了空前的就业难(我曾发表专文阐述过此问题,过几天我将再发一次,供我们还缺乏统计学和经济学基础知识但又在参与大政决策的委员们参考)。茅委员将灾难性的后果当成丰功伟绩鼓吹,不知是何道理。

但茅委员敢这样标榜房地产业的“丰功伟绩”,使得明白1998年房改真正目的的我,认为有责任和义务将房改原委告诉“不明真相”的广大国人,这样才能使茅委员的 “房地产商丰功伟绩论”彻底没有市场

1998年7月,国发[1998]2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出台。这个文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房改文件,这是让全体城镇居民“为国家挑重担”的一纸通知。

为什么需要全体城镇市民为国家挑重担?

1996年的东南亚经济危机给我国出口贸易带来了重创——1998年海关货物进出口总额比上年减少117亿元人民币,要知道,从1978年以来,海关货物进出口总额从未出现过负增长, 1990年以后更是每年都要比上年增加几千亿人民币(除了96年增加684亿人民币)!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幅度,在94年曾达到30.5%的年增长率,96年增幅下降到20%,97年增幅再下降到10%, 98年跌破两位数增长,只增长了6.8%、(“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幅度”特地取经济普查前数据)。居民消费支出更从94年33%的年增长率,跌到98年6.3%的年增长率。

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幅也大幅度下降,从93年的年增长24.9%,跌到98年的年增长14.1%,而财政支出却年年超过财政收入,从91年到98年,财政赤字累计是3980亿(1997年的全年财政收入是8651亿)。

更重要的,1998年时,6146万平方米空置商品住宅连同空置商业用房办公楼,压占了资金6000亿,压占资金等于1995年全国国有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相当于1997年国家财政收入的69%

上述种种因素,给国务院领导带来了沉重压力,国务院领导迫切需要居民解开钱袋子,用“花钱”行为为国家挑担,这才导致了住房改革的步子“加快”,住房实物分配“叫停”。通知要求“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高收入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这是在谈住房供应政策吗?当然是,但不光是。这是国家在给全体市民发扁担,让全体城镇居民为政府分挑担子。考虑到当时大多数家庭的承受能力(据《97上海经济年鉴》对 500户家庭的统计,人均月收入 300元~600元的家庭占总户数的47.2%,600元~900元的占36.8%,62.5%的下岗人员家庭月收入从1305.6元下降到981.3元,因家庭总收入减少导致总支出减少的达下岗人员家庭的 52.8%,下岗人员中60.8%的人因无事可做经济来源仅靠下岗工资,21%的人在打另工,只有 9.5%的人重新找到较稳定工作),来自七、八十年代平民阶层的当时国务院主要领导,决不希望也决不愿意绝大多数平民家庭因为房改而导致生活水平大下降的。所以,虽然要求中低收入家庭也要为国家挑担,虽然对中低收入家庭也得“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但对他们出售的是“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并且特地指出,当“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是可以考虑对“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 ”的。

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在建设部和各地政府部门为“住房商品化”造势过程中,就绝口不提60平方米的房价与双职工家庭收入4:1的房价收入比,绝口不提对职工的补贴,更绝口不提购买“经济适用房”不过是国家对绝大多数中低收入者给定的一种“为国家挑重担”的方式了!

不用奇怪,这是必然要发生的。

因为制定国发[1998]23号文件的初衷的确不是“为人民”,而是“为政府”,中央政府想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找到了“住房商品化”这一途径,而能从“住房商品化”中得到好处的权力部门和掌控权力部门的个人,就此掐到了中央政府的软肋。他们没有国务院主要领导的顾忌,只有在利益驱使下的为所欲为的胆魄!

朱镕基先生1997年的警告和担忧“千万别把我们强调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为老百姓解决切身利益的问题简单化为房地产热”被言中了!后来人们将高房价的怨气出在朱镕基先生头上,实在是不明真相之故。

其实,2000年时香港的大房地产企业本来已经有了在中国房地产市场抽身退步的打算。

2000年3月15日,香港中原地产公司的中国市场研究部在对上海房价问题进行问卷分析后,向总部报告:“消费者作出购买决定的决定性因素在于房价和购买力。上海的房改至今已有8个年头,一系列举措表明政府对于启动内需扩大消费的决心。然而我们的调查结果却与这一初衷大相径庭。……我们有理由认为房价对于绝大多数购房者已属偏高。只有切切实实降低开发成本降低房价,……才能进一步扩大内需,才会真正将市民购房的潜在需要释放出来不过,话音刚落,该地产公司就大肆向中国房地产市场进军了,是该公司对中国市场判断失误?不!判断无疑是正确的,而向中国房地产市场发起总攻也是正确的,那叫“与时俱进”——他们已经发现政府用看得见的手在努力将居民捂着钱袋的手挪开——全国范围的城镇大动迁开始了!作为一个资深地产公司,能不知道这个信号对房地产商意味着什么?

将房改十多年的历程思前想后,方明白好多在住房问题特别在经济适用房问题上的争论真是白费口舌。

但有一点必须多费点口舌:国发[1998]23号文件中指的“经济适用房”,不是指解困房,是指房价适合中低收入者消费的房,而中低收入者,占城市居民户中绝大多数。1998年时中央政府鼓励大家买的,就是指这种适合中低收入者消费的房。所以,茅委员今天要老百姓“转变观念”,不须大家都去买房,那是房地产商此一时彼一时的说法,怎么说都是对自己有利——也是对权力部门官员有利。

让老百姓大家都来买经济适用房,是从1997年开始的当时的政府观念,由于老百姓大部分不愿意买房,建设部的头面人物曾经这样通过媒体动员全民买房:“买不买得起房,不是看你有多少存款,而是看你能不能通过借钱去买。” “居民一旦从等靠要住房福利分配观念下解放出来,住房消费的活力将呈几何级数激发出来。因此推行住房货币分配已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已没有问题”,不仅如此,专家学者还配合建设部杜撰了中美两国两买房老太的故事,为部门利益推波助澜!建设部和地方官员很清楚,国发[1998]23号文件是在史无前例的职工大下岗当口向市民讨救兵,不充分“造势”,根本行不通。

但是,当拆迁本身成了地方政府掠取土地差价的手段,供给市民“经济适用房”就再也不见提起。不管行不行得通,买商品房成了大动迁中市民唯一选择,就这样,权力部门和茅委员这样的房地产商联起手来,原本是“人民救政府”的悲壮变成了利益部门与房地产商对百姓钱袋的合谋算计(“人民救政府”包括了“人民救房地产商”,因为房地产的积压也是造成政府财政困难的重大原因),再后来,这种算计钱袋的合谋谋出了“为人民谋幸福”的神话!先是给政府财政添了莫大压力、再借着“解压”使自己赚得盆满钵满的房地产商竟然以改革功臣的面貌出现,真是天大的笑话!

今天,当房地产商茅永红先生堂而皇之在政协会议上为自己表功时,请中央政府能实话实说:九十年代中后期住房改革的真正目的,是不是为了政府自身的解套? 1998年的国发23号文到底是承诺市民购买经济适用房,还是要让市民购买高价商品房?在这两个问题上政府实话实说了,茅永红先生的“房地产商丰功伟绩论”自然就没有了市场。谅茅永红先生下次也不好意思再为自表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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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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