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房补”政策看资本的力量

作者:李定凯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13-05-02

从“深圳房补”政策看资本的力量  

李定凯(2010.10.31)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富翁发房补的消息,在国内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也引起了大陆境外媒体的关注。这件事说起来并不大,但是我们透过这一争论,可以进一步认识到一些深刻反映当今社会矛盾的现象和本质,比如贫富两极分化社会里的思想分裂,资本对政府部门制定和执行政策的影响力,政治和经济的关系,等等。  

今年10月12日,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2010年第三季度住房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在这个名单中,共有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684人,分别享受购房补贴(180人)、购房贴息(454人)和租房补贴(50人)。上述684人分别在各类公司、各类学校、科研机构、公共服务机构和政府机关任职。其中在公司任职的473人,占69.15%;在学校任职的144人,占21.05%;来自科研机构的16人,占2.34%;公共服务机构的47人,占6.87%;政府机关的4人,占0.58%。显然,公司人员超过了三分之二。  

对深圳房补政策的争论是围绕应不应该给亿万富翁和企业高管发房补展开的。在享受购房补贴和贴息的人员中,有腾讯公司CEO马化腾,金蝶软件董事长徐少春,还有华为、中兴通讯、中集集团、深圳迈瑞、创维集团、TCL、广东核电、深圳证劵交易所等大型(跨国)上市公司的高管。马化腾在最新的胡润中国富豪榜上,以拥有293亿元人民币资产排名信息技术领域富豪第二位;在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上,在大陆富豪中排名第六。但他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策,每月可获得3100元的购房贴息。  

一石激起千层浪,人们议论纷纷,至今未绝。争论之一是,人才激励是否一定要与房补挂钩。有的认为没有必要,因为顾名思义,“房补”是给买房租房有困难的人群的一种扶助,而不是为了专门招揽人才的需要,解决“人才”住房困难还有其它多种渠道;有的认为有必要,因为这已经成为国内许多地方引进人才的通行做法,比如引进一个两院院士,一般要给予100 – 200万元的住、租房补贴,认为这种补贴也是对人才价值的肯定。争论之二是,深圳的房补政策是否有违公平原则。许多人认为,现在国家的分配政策趋向是要缩小贫富差距,注意分配方面的社会公平,但深圳市政府却给既不缺房也不缺钱的富豪和企业高管们发“房补”,锦上添花,显得十分荒唐可笑,相反对弱势群体的“雪中送炭”做得怎样?持不同意见的人认为,既然是激励人才政策,就应当一视同仁,不管人才们有钱无钱,钱多钱少,该怎么补就怎么补。像马化腾这样的大富翁,得到房补的一点钱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得到了深圳市政府的一片“心”。  

对社会上的各种议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回应是:马化腾被认定为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可在5年内享受购房贴息,这属于人才激励范畴,与其它社会福利政策无关。《羊城晚报》也刊登了一篇文章,提出要对“深圳房补”政策进行“理性解读”,认为该项政策的“初衷旨在激励为深圳发展做出贡献的高端人才”,“不能否定政策的善意与合理性”。这篇文章被新华网、中国新闻网、《证劵时报》等新闻媒体转载,算是主流舆论对“深圳房补”达成的共识吧。  

我不想讨论“深圳房补”政策的是非得失,而只想指出我从这项政策再次看到了资本无孔不入的力量。深圳的崛起伊始就是靠资本打头阵的,不管那些资本是来自香港、澳门、台湾、日本、美国、韩国、新加坡,还是大陆本身。所以,为深圳的发展立了头功的不是别的,正是资本。资本产生了GDP,资本创造了利润,资本带来了税收,资本拉动了就业,资本建立了外向型经济,资本……不然为什么“招商引资”几十年长盛不衰呢?正因为如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认定深圳的领军人才,理所当然地主要要到资本的大本营里去发掘。结果三分之二的领军人物出自拥有巨额资本的各类公司就一点也不奇怪了。不能把马化腾、徐少春等亿万富豪和一言九鼎的企业高管们仅仅看成是一群有钱有房的富人,更应当把他们看作是资本的化身。虽然千百万农民工用精力、汗水和鲜血盖起了深圳的一座座高楼、厂房、商场,修建了一条条道路,生产了一件件商品,但是他们不过是资本增殖活的工具和资本竞争战场上的兵卒而已,和“领军人物”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在资本主导的社会意识里,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大小基本上是按照拥有资本的多寡作为评判的标准。马化腾一族凭着资本的力量,从劳动的剩余价值这块大蛋糕切去可观的一部分,这是社会财富的一次分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一次分配剩下的蛋糕上又切了一块以“房补”的名义作为对马化腾一族的激励,这是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这些分配的原则都是根据个人贡献的大小,也就是根据个人所代表的资本的大小。如果站在资本的立场上,这就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而且是天经地义的。这是资本的力量在“深圳房补”政策中的第二重体现。  

马克思说过:“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二卷117页)在资本主导的社会里,离开资本的属性抽象地谈论社会公平和正义,不是在骗人,就是被骗了。  

附文:一篇谈资本剥削的文章

按照《宪法》,中国工人应将富士康收归公有


塞北之雪

一、郭台铭控制了巨额财富

中国台湾网《台湾科技首富——郭台铭》介绍:
http://www.chinataiwan.org/web/webportal/webportal/W2001366/A12100.html

1988年,郭台铭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投资大陆,在深圳成立了广东深圳富士康精密组件厂,生产电脑周边接插件。在这里,郭台铭找到了他成功的着力点,即得到了丰沛廉价的土地与劳动力资源,开始了企业飞速发展的历程。

到上世纪90年代,富士康依靠前期积累的力量,在深圳和昆山分别设立了科技工业园。如今,鸿海在深圳、昆山、杭州、天津等地设有36家全资子公司,专业生产电脑接插件、精密零组件、机内线缆、精密模具及电脑整机。

正是靠着在大陆的投资,郭台铭得以实施“扎根中国,放眼全球”的策略,达成全球最大的电脑整机和零组件生产企业集团及全球个人低价电脑的主要制造基地的经营目标。

据传:1974年郭台铭开办了鸿海塑料企业有限公司,启动资金只有7500美元,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向其母亲借的。最初,郭台铭在台北附近生产黑白电视机的塑料调频旋钮,20世纪80年代初期,郭台铭开始涉足个人电脑行业,但是一直到1988年在深圳开办只有百来人的工厂时,郭台铭也不算是顶层的巨富。然而进军大陆以后,郭台铭的资产就好像吹气一样迅速膨胀,自1991年至今富士康集团年均营业收入保持超过50%的复合增长率,是全球最大的计算机连接器和计算机准系统生产商,连续9年入选美国《商业周刊》发布的全球信息技术公司100大排行榜(2005、2006年排名第二),连续四年稳居中国内地企业出口200强第一名。如今,那个投资少的可怜的小工厂已经跻身《财富》全球500强。全球90万员工中80多万在大陆,仅深圳就有45万人。

富士康老板郭台铭现在是台湾首富,拥有资产55亿美元,2010年福布斯全球巨富排行榜第136位。

到今天,富士康(鸿海集团)当前总市值15631亿新台币,大约3500亿人民币。

现在的问题是:郭台铭个人拥有的55亿美元财富,是他自己创造的,还是剥削来的?他所付出的劳动真的值55亿美元吗?

从“深圳房补”政策看资本的力量

富士康老总郭台铭与林志玲


二、郭台铭的55亿美元大部分为剥削大陆工人所得

财富(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从根本上看有两个来源:第一是来自大自然的馈赠。第二是来自人类自身的劳动。人类社会的价值来自于人类劳动的创造。按照公平正义的理念,来自大自然的财富,应该平等地分给每个人;由人类劳动创造的财富,应该根据人的劳动付出分配财富。——这种公平正义的分配方式就是按劳分配。

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自然资源等财富应该归属于所有人。每个人劳动的成果,都应该全部归这个人所有,而不能被其他人剥夺。

在私有制社会里,生产资料都会最终被少部分人占有,大部分劳动者则丧失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按照传统的观点,资本主义分自由竞争阶段与垄断阶段,自由竞争阶段,资本家的数量多些,垄断阶段,资本家数量少些。但是这种划分仅仅是在资本家内部观察的结果。实际上从全社会看,资本家人数再多,相对于工人也是一小撮。无论是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还是垄断阶段的资本主义,都是一小撮人垄断控制了生产资料,这一小撮人可以通过这种垄断权力对没有这种权力的无产者进行剥削。所谓自由竞争阶段的资本主义,仅仅是资本家间的自由竞争,而不是资本家与工人间的自由竞争。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仅仅是资本家阶级通过垄断控制了生产资料,并通过这种垄断性的权力剥削工人。

生产资料所有权是一个社会最根本性的权力。掌握生产资料的少部分人就可以剥削大多数的劳动者,因为前者相对于后者是绝对的强势者。

比如,封建社会,地主或庄园主们占有了大量的土地,农奴们没有土地,双方在经济权力上极度不平等。地主们可以不参加劳动。地主提供生产资料如土地,农奴提供劳动。地主通过收取地租方式,无偿占有了农奴的大部分劳动成果。设想最简单的情况:甲拥有一块土地,乙一无所有。那么甲可以不劳动,而雇佣乙,从而剥削乙的大部分劳动成果。如果甲乙二人共同占有这块土地,那么甲很难再剥削乙。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里,众多企业被一小撮资本家所有,广大工人丧失企业所有权,这双方在经济权力上极度不平等。一个工人如果失业就无法出卖劳动力则无法生存,而资本家则可以任意处置如侮辱、解雇这个工人,因为门外还有更多工人在排队等待雇佣。资本家提供工厂等生产资料,工人提供劳动力。因此资本家根本不用参加劳动。资本家凭借这种企业所有权,就可以雇佣工人,无偿占有工人的大部分劳动成果,从而获得极大的收入。因此,工人得到的工资,仅仅是自己劳动成果的一小部分,只能勉强维持生存。只有工人们共同占有了企业,那么资本家则成了工人阶级的一员,如果他不劳动,便没有任何收入,只有如此才能消除剥削。

以富士康为例,理论上讲,当前富士康内所有的工作,郭台铭都可以通过雇佣的方式解决。理论上郭台铭可以不投入任何劳动,仅仅凭借他对富士康的所有权,就可以获得工人大部分劳动成果。郭台铭死后还可以将企业交给他的儿子(当然,据说郭台铭没有儿子,这里仅仅是比喻),即便他的儿子是个白痴,照样可以凭借企业所有权获得巨额财富——当前中国富二代大多如此。当然,一般情况下,为了不是企业失去控制,郭台铭还是要做些必要的关键的工作的。

企业产权被少数人垄断的确会产生剥削。我们假如郭台铭让他的儿子进入富士康工作,他儿子的能力可能还不如一般员工,但是他儿子是属于企业的老板,拥有富士康的所有权,那么这个富二代获得的收入肯定是一般员工的百倍千倍。

资本家阶级在产生的初始阶段可能还较多地参加一部分劳动。但是由于资本家拥有企业所有权,而工人没有,这种权力上的不平等必然导致剥削,资本家可以凭借这种所有权无偿占有工人劳动。所以资本家所获得的收入一定会高于他劳动创造的价值。随着资本的扩大,理论上看,企业里所有的工作都可以通过雇佣劳动的方式来解决,如雇佣职业经理人,雇佣技术员,雇佣体力劳动者。而资本家们则逐渐可以完全脱离劳动,他什么都不用干,仅仅凭借企业的所有权来剥削其他人的劳动成果。所以,既然资本家不投入任何劳动都能获得大部分劳动成果,那么当他投入劳动时,也必然存在剥削。

可以说,职业经理人的出现揭破了所谓资本家养活工人的最后一层遮羞布,因为任何资本家的劳动都能通过雇佣职业经理人来完成,但职业经理人做同样工作所获得收入仅仅是资本家的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由于资本家对工人有巨大的剥削,为了维持这种剥削,资本家一般会给高级职业经理人多于他劳动价值的工资。这就是说企业高管尽管不是资本家、没有企业的所有权,但是他凭借他接近资本家的地位,参与瓜分了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也变相剥削了工人。以封建社会做比喻,资本家相当于地主,企业高管相当于家奴,工人相当于田奴,家奴比田奴日子好过多了。

如果消灭了企业所有权上的不平等,一个企业如果属于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则谁也不能剥削谁。而这时,厂长、经理及工人的工资都是他们劳动价值的体现。在毛时代公有制下就曾经消灭了资本剥削,当工人们对企业拥有和厂长一样多的所有权控制权时,厂长工资最高也就是工人的十倍

所以,如果富士康企业是公有制,消灭了剥削,属于劳动者共同所有,那么按照毛时代国企的经验,郭台铭属于厂长经理一类的角色,厂长的工资最高是普通员工的10倍。也就是说,如果郭台铭不剥削工人,他在大陆工作20年所获得的财富也仅仅是普通工人的十倍。一个富士康普通工人做牛做马做奴隶工作一年能积累多少财富?绝大部分仅仅维持生存而已,一旦遭遇工伤、疾病则等于陷入地狱。所以富士康工人每年最多积累两万元人民币。也就是说,郭台铭在大陆奋斗二十年,他所创造的财富折合到现在的价格最多值400万人民币。按照吴敬琏、高尚全们的教导,我们以最善意的角度善待资本家善待郭台铭,假设郭台铭属于超级能人,将他创造的价值核算为800万人民币,这已经顶天了。但是郭台铭身价55亿美元,可见他的大部分财富是通过私有制、通过企业所有权剥削大陆工人所得。

按道理,毛时代,类似郭台铭这样的企业管理人才太多了。正是这些人与工人阶级一起打下了共和国的工业基础,才有了两弹一星、杂交水稻、红旗渠、大庆、鞍山等一大批项目产业。如果富士康是毛时代共产党人搞的国企,将是类似大庆、鞍山等企业,实行鞍钢宪法,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生产效率高,内部管理民主、分配平等。只不过改革开放后,共产党集体腐败,大多数党员丧失了信仰,只会搞腐败。再加上受新自由主义误导,共产党全面退出企业管理,社会财富、经济权力才被资本家们逐渐垄断控制。世无英雄,竖子才成名。

假如88年郭台铭投资大陆100万,他在大陆创造了800万,所以当前富士康工人可以支付郭台铭1000万人民币,然后将郭台铭的55亿美元及企业富士康收归大陆工人集体所有。工人可以将富士康改造成当年毛时代大庆、鞍钢一类的国企,实行鞍钢宪法,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利润平等分配。这是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推导出来的唯一结论,而马克思理论是写进中国《宪法》中的。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是国家主人、要消灭剥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公有制占主体这些也是写进宪法中的。当然宪法中也规定可以允许私有制存在,允许按资分配,但总不能太过分吧?我们的《宪法》写得很清楚,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的都是有益的补充。可见宪法只允许少量的剥削,不允许剥削现象太过于残酷,成为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郭台铭在大陆付出的劳动仅价值800万人民币,出于统战台湾人的考虑,给他5个亿,让他剥削大陆工人49500万人民币,应该足够了吧?郭台铭却将55亿美元据为己有,而大部分打工者遭受郭台铭等资本家残酷剥削,还被逼到自杀的边缘,短短几个月已经是十几跳了。这已经彻底颠覆了《宪法》规定的按劳分配为主体。郭台铭们大量出现,如此猖狂,中国社会怎么不会两极分化?

鉴于富士康等血汗工厂已经严重颠覆了《宪法》,应该将富士康收归公有。

劳动者如果失去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那么他只能成为资本家的雇佣奴隶。要消灭剥削,只能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按劳分配。所谓按生产要素分配,其基本含义就是按资分配--资本家拥有资本拥有生产资料,他们就获得了大部分财富。

今天中国出现的资本家们,对劳工有没有剥削,今天的劳工有没有受到资本家阶级的剥削,只要不是白痴,任何有生活常识的普通人都清楚:中国资本家对劳工的剥削不仅存在,而且比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实稍微有点马克思主义经济常识的人都知道,从微观领域考察一个企业内部存不存在剥削,要看该企业的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有没有雇佣劳动存在。如果一个企业归资本家所有,而工人不占有生产资料,则工人必须被雇佣才能出卖劳动力获得工资,那么就肯定存在剥削。因为资本家可以不参加任何劳动,单单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就可以无偿占有工人的劳动,这种无偿占有就是剥削,这种被无偿占有的劳动成果就是剩余价值。也就是说,由于资本家掌握生产资料所有权掌握企业所有权,而工人没有企业所有权,这种权力的不平等,必然导致资本家压迫、剥削、无偿占有工人劳动果实的情况出现。

举个最简单的只有两个人的企业的例子。情况A是私有制:该企业只有两个人,企业归甲所有,乙被雇佣,甲是老板,乙是工人。情况B是公有制:企业归甲乙共同所有,甲和乙都是老板。事情很明显,即使甲乙二人在AB两种情况下投入的劳动都是一样的,但是在两种制度下劳动结果的分配将明显不同。在私有制中,甲凭借自己是企业的主人,可以投入较少的劳动但获得较多的劳动成果,即甲剥削乙。而在公有制中,由于甲乙都是企业主人,权力地位平等,甲乙二人各自投入的劳动将决定他们的分配。情况A的分配方式是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情况B的分配方式是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

所以,生产资料所有权,是人的第一人权,也是一个社会最根本性的权力。谁控制了它,谁就是这个社会最根本的主人。一个公平的社会,必须要消灭剥削,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基本条件。当前中国,绝大部分企业已经是归资本家阶级所有,绝大部分劳动者不得不依靠被雇佣、依靠出卖劳动力获得工资,难道不会存在剥削吗?按照一般规律,生产资料、企业所有权被少部分人垄断,资本家阶级控制经济命脉后自然会去控制国家权力、媒体、甚至军队。没有生产资料,劳工阶级被剥削压榨,怎么会有尊严?

三、国退私进中郭台铭等暴富资本家大量出现,是中国一切危机的根源

中国国企改革、国退私进的私有化进程伴随的国有资产流失是共和国第一腐败大案,其腐败金额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的腐败金额总和,其危害更是难以估计。但由于追究国资流失可能会撼动资改派的私有化路线,所以资改派官僚一直竭尽全力阻止劳动者对国资流失的追究,资改派甚至猖狂到命令司法机关对涉及工人维权、国企改革案件不予立案的程度。伴随着国有企业被资改派扼杀,多少劳工大众失去了国家主人身份,沦为受资本家阶级剥削的奴隶。由于中国不能侵略其他国家,中国劳工阶级的苦难程度远远高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资本来到人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中国资产阶级的产生和其他国家一样是极其血腥的,中国的国资流失及私有化进程,和英国资产阶级搞的羊吃人、美国资产阶级搞的屠杀印第安人,日本资产阶级屠杀中国人一样,是人类历史上最血腥最无耻地资本运动。

当前中国社会出现两极分化,其根本原因是宪法被资改派颠覆了:所有制上,生产资料已经是私有制占主体。分配方式上,已经是以按生产要素即按资分配占主体。新生的资产阶级侵吞了国有资产后,他们凭借对中国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无偿地占有了中国劳动阶级的大部分劳动成果--即剩余价值。

资本家剥削对两极分化的贡献比官员腐败对两极分化的贡献要大很多。苏联解体前,右派官员们的腐败已经达到了顶点,但由于在公有制条件下,其获得财富受到种种限制,而且其腐败是非法的,遭受左派及人民清算的威胁。正是这批右派腐败官员推动了苏联的解体,摇身一变成为新生资产阶级,大搞私有化。我们看到,苏联地区在解体后实行市场经济、大搞私有化后,其基尼系数迅速上升。

官僚腐败获得的财富从根本上看有两个来源,一是来自税收形成的财政收入,即公款、国库,第二是拿手中权力为资本家服务从而获得利益。而后者其规模数目远远高于前者。前者属于一般性腐败,通过进行审计可以得到有效监督。当前突出性的官员腐败不再是贪污公款之类的初级型腐败,而是更加隐蔽、无法监督的腐败,即利用手中权力为掌握巨额财富的资本家阶级服务从资本家手中获得非法利益。


富士康事件出来后,深圳地方官员大力庇护富士康。这不仅仅是为了官员的政绩吧。郭台铭为了收买大大小小的官员,肯定付出了许多资本。但这些腐败资本只是郭台铭剥削大陆工人的一个零头。深圳的地方官仅仅是郭台铭们的狗腿子而已。

富士康的工人说:老郭的助理要想见深圳的一哥(大家应该知道一哥是什么意思),只要一个电话,深圳一哥就屁颠屁颠的过来。改革开放以来,这种现象已经见怪不怪了。

当前官员腐败主要是通过替资本家服务而从资本家手中获得服务费。那么官僚腐败所得将远远少于资本家剥削劳工所得。在国有企业资产全面流失殆尽、国民经济整体上私有化后,整个国民财富已经被资本家阶级攫取。所以从根本上看,腐败官僚所得的非法收入,仅仅是资本家获得的剩余价值的一个零头。

所以腐败官僚只是依附在资本家阶级身上,参与了剩余价值的瓜分而已——这是中国实现市场经济、大搞私有化后官员腐败大面积上升的根本原因。这是资本主义的必然表现——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就是资本家阶级控制经济权力与政治权力。在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也大量存在政府官员利用手中权力为资本家服务,从而瓜分全世界劳动者剩余价值的现象,甚至许多官员本身就是资本家,如布什家族、切尼家族及保尔森、高盛财团等等。

只要实现公有制、实现按劳分配,中国的两极分化状况则会基本缓解。腐败官员们也丧失了为资本家服务从而参与瓜分剩余价值的机会,腐败现象就会得到大面积解决。在此基础上加强人民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杜绝干部对国家财政等公共财产的贪污,那么腐败问题也就会随之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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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定凯
李定凯
清华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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